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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的一点建议

来源:2001级法理学研究生 张青波   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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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校训的方案有两种,文言文的校训虽代表了一种文化的底蕴,但却始终离不开“政”、“法”二字,不可否认,这昭示了我校的学科特色,但既然法大的建设目标定为综合性大学,这种校训未免失之狭隘。而且,文言的表达也不利于我校的国际交流。而就白话文的方案而言,大多是表达了对法律基本价值的追求,恐怕有些抽象。

我以为,不妨以“只向真理低头”——江平先生的人生格言——作为法大的校训。

如果说,衡量一所大学的关键不在于它有多大的校园和多好的老师,而在于它能哺育什么样的人才的话,那么,法大的毕业生所具备的就不应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精通、法律思维的熟练,更重要的乃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勇气。而校训正是一所大学校园精神的象征、治学理念的体现、哺育人才的目标。每一位学子,从他(她)入学的第一天起,都能时时感受到校训的鞭策与教诲,这种潜移默化将成为他(她)终身受用的精神财富。哈佛大学的校训——“让柏拉图与你为友,让亚里士多德与你为友,更重要的,让真理与你为友”——正体现了使哈佛学子追求真理的教育理想。而我们法大的理想就不仅仅是使法大人以真理为念,而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坚持真理、坚持良知!

数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可谓命运多厄,法大也曾停办十年之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张志新那样敢于说“刘少奇不是叛徒”的人,现在和将来,中国又将依法治国,但如果不能够将大量的立法贯彻执行,法治又岂非空谈?当此之时,法大学子,舍我其谁?如果每位法大人都能够只向真理低头,只向法律却步,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百川归海,万众一心,则中国法治岂非更能成就不世之功?

2001级法理学研究生 张青波

(由衷感谢张青波同学对“校训”征集工作的关注与他通过EMAIL发来的这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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