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和院(系)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通过公开竞聘上岗程序和直接委任程序,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聘任:
李淑荣同志为学校办公室主任;
胡明同志为党委组织部部长;
李秀云同志为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兼);
张奇同志为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刘秀华同志为党委统战部部长;
宋慧来同志为党委保卫部部长、保卫处处长;
韩长胜同志为纪委办公室主任;
卞建林同志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陈桂明同志为教务处处长;
郭成伟同志为科研处处长;
高浣月同志为人事处处长;
杨勤活同志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范分社同志为监察处处长;
刘守仁同志为培训部主任;
牟虹斐同志为计划财务处处长;
周栓喜同志为资产管理处处长;
杨业贵同志为后勤管理处处长;
姜言发同志为基建处处长;
董秋同志为退(离)休干部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胡楠同志为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以上同志的试用期为半年(自2001年12月19日至2002年6月19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自2001年12月19日至2004年12月19日)。
免去:
李淑荣同志的国际经济法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兼)和党委办公室主任(代)职务。
刘秀华同志的人事处处长职务;
卞建林同志的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职务;
陈桂明同志的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国际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北京)办公室主任、留学生暨港澳台学生管理处处长职务;
高浣月同志的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范分社同志的研究生院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周栓喜同志的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机关总支书记(兼)职务。
李树忠同志的培训中心主任(兼)职务;
魏克平同志的基建处处长职务;
姜言发同志的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胡楠同志的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宋云巧同志的退(离)休干部管理处处长职务;
焦玉学同志的监察处处长(兼)职务;
亓东平同志的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江兴国同志的教务处处长职务;
柏祁锁同志的审计处处长职务;
刘廷吉、周忠海同志的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
因年龄原因,免去杜华光同志的校长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