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科研处在昌平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科研处拟定修改的科研管理文件再次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论证会由主管科研的副校长张桂琳教授主持,来自学校各个部门、各个学科的专家及科研处领导郭成伟处长、王成栋副处长、程春明副处长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落实去年9月召开的“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发展论坛”的精神,适应学校改革的需要,科研处再次广泛征求了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并参考了部分兄弟院校的科研管理文件,形成了以学术规范为学者的操守、以科研评价为正确导向、以科研考核为标准、以立项和成果奖励作为激励,全面提升中国政法大学的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宽考核与重资助和奖励相结合、鼓励学术性研究以生产精品、简化考核奖励标准、综合平衡与分类指导及个性化管理相结合、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与规范学术活动相结合、采用法典化的编纂方式等原则,对“论坛” 上形成的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修改,重新形成了14个相关文件。根据学校的科研发展步骤,本次专家论证会主要就《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分类认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考核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评价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配套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6个文件进行了讨论。
在论证会上,张桂琳副校长代表学校向与会专家通报了制定这些科研管理文件的重要意义。她指出,由于我校以往对科研重视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科研管理制度,尤其是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对学术研究也没有系统的规范性引导文件,致使我校在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科研考核等许多方面运行不畅,甚至发生争执,而制定这些文件,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而规范我校的科研活动,使我校的学术研究走上良性的运行轨道,以使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充分地发挥,使学者的学术生命得到真正尊重,提高我校的总体科研水平。
会上,科研处主持文件修订的程春明副处长对文件修改的精神和部分条文作了详细说明。
在讨论过程中,与会专家对科研处提交讨论的6个文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制定这些文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是必要的,是引导学术导向、公平地评价学术成果、组织科研考核、积极资助科研活动的主要措施,这些文件比起“科研发展论坛”上提交讨论的文件有了很大进步,具有了明显的可操作性,显得比较成熟。与此同时,与会专家认为,这些文件仍存在以下问题:(1)文件过于复杂。《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分类认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评价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配套办法》是三个相互关联的文件,可以合并成一个文件;(2)文件应超越行政色彩。如项目分类、成果分类、期刊分类等,期刊分类中对民间刊物的关注不够;(3)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应作具体限定。原创性只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不能要求现在我校的科研成果都具有原创性,该标准应结合我校实际,规定的更宽泛一些;(4)学术规范应尽量从正面进行规范,对学术腐败等现象可一概统称学术失范;(5)考核标准中的滚动考核标准,而且应再细化。考核内容方面,教学、科研工作量双方是否可以折抵、不同成果形式之间是否可以折抵应教进一步明确;(6)对学术成果的评价应具有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不能学术委员会一次会议就确定了,可在确定之前,增加公示程序。
在论坛最后,张桂琳副校长代表学校感谢与会专家对制定这些文件的理解,感谢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她要求科研处根据本次论证会专家的意见再做进一步修改,争取在4月份正式定稿,并提交学校讨论,尽快出台这些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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