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法学院组织召开了《行政诉讼法》修改研讨会。我校校长徐显明教授、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政治与管理学院院长朱维究教授以及刚刚被我校聘为讲座教授的罗豪才等参加了研讨会。此外,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和兄弟院校的约70余名从事法律实务或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出席了研讨会。
《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13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产生了一些与社会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暴露出一些弊端。法学院组织召开此次研讨会,目的在于集中听取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一套可供国家立法部门参考的解决方案,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马怀德教授作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的主题发言。与会的专家教授也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原则、体例、结构等方面先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