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落实中共中央第4次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国8所高等院校,用5年的时间为西藏自治区培养400多名研究生,并在8所院校中建立培养基地。我校作为教育部选定的8所院校中唯一的一所政法院校,为顺利完成该项任务,根据西藏地区考生的特点制定“招生简章”、安排招生程序。报名工作已于11月14日胜利结束。
本次报名工作中,我校共接收西藏自治区考生报名44人,其中报考我校刑法专业的12人;诉讼法专业的15人;经济法专业的12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的5人。其中藏族同胞26人,女性考生14人。汉族考生中在西藏工作时间最长的达21年之久。
本次报名的所有考生均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统一推荐,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