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港澳基本法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是我校今年6月牵头成立的“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本年度组织的又一次重要活动,由“联盟”成员深圳大学主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刘淑强、巡视员潘小达,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副司长张阔,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刘锦,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处长彭飞等有关部门领导与“联盟”成员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负责人、港澳基本法教学专家、学者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主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刘锦、我校副校长时建中在开幕式上致辞。在随后的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了关于基本法教学的教材、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人才培养、三地间交流合作,以及基本法作为二级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