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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支撑研讨会召开

来源:国际法学院   1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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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协办的“‘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支撑研讨会”在北京市松鹤建国会议中心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大学、英国萨里大学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2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学术研讨会。

(“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支撑研讨会召开)

上午9时30分,会议正式开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作为主持人介绍了到场各位来宾并致开幕词。孔庆江教授提出,“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其促使中国主动与沿线国家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希望通过国内外学者的共同探讨,为该项覆盖范围广泛的经济合作倡议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加强中国与沿线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随后,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首先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和国际经济法”的主旨报告。沈教授指出逆全球化背景下争端解决机制的弱化产生了很多临时机制,并详细介绍了“一带一路”的经济后盾。他展示了“一带一路”所涉国与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与双边投资协定,并对上述协定进行了要点重述。结合当前现状,沈教授就中国建立多边主义的法律框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回应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强化法律方面对中国投资者的保障。

知名仲裁专家高菲博士就“‘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法律的补缺和修正”一题进行了发言。高菲博士首先介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法系,并对《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梳理。随后结合谢叶深案、澳门SANUM公司诉老挝案等案例,分析了国际投资争端下我国现行国内法的缺失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我国应当对原有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说明和完善。

厦门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发表了题为“非经济国际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演讲。蔡从燕教授从中美两国的国际经济秩序主张入手,从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的角度分析了不同背景下大国主张的异同。蔡教授对“一带一路”倡议中所涉及到的非经济议题进行了关注,他认为国际经济机制能否有效应对非经济问题,影响到“一带一路”倡议安全性与正当性,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经过短暂的茶歇与合影后,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的主持下继续进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进行了“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制度建设的思路”主题发言。就如何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构建规则的问题,孔教授认为应当寻找现行体系与中国文化的共赢点,一方面利用好现行规则维护我们的利益,同时注重顶层设计,将概念规则化与制度化,并通过议程的设置、话语体系的建设等路径和方式,使中国逐渐过渡为规则的引领者。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usan Finder教授就“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公司国际合规制度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她为大家介绍了亚投行等其他国际性开发银行的禁止性行为,其中涉及反腐政策、制裁程序等诸多实质性问题,并列举中国水利集团、中铁二局等相关实例,指明中国公司在面对“被禁行为”时不应诉、不参加的表现。Susan Finder教授提出,中国法律和境外立法现存的不协调问题,应尽量通过公司合规部门的运作及审查加以避免。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老师以“‘一带一路’倡议与亚投行法律”为主题发表了演讲。顾老师首先介绍了亚投行的基本情况,并从总体层面与技术层面探讨了亚投行与一带一路之间的关系,提出应当重视亚投行的多边开发银行属性。顾老师还从亚投行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关系角度出发,明确了亚投行的继承性与创新性,指明应当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践行多边主义。上午的会议在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2017年12月2日下午14点,会议继续进行,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担任下午研讨会议程的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兰花副教授首先做了“绿色‘一带一路’”的主题发言,分别从绿色“一带一路”的含义、影响、必要性以及实施中所面临的挑战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在环境规则不明确、环境壁垒、环境风险仍旧存在的情况下,在“一带一路”的可持续发展上应当提前做好法律预见性的保障。

英国萨里大学杜明教授针对“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进行了发言。杜明教授从变动中的ISDS机制与中国立场出发,对当前ISDS机制的三种理论模型分别作出了分析,同时指出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看待该机制,而是在ISDS机制已经为中国所包纳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改变和完善。杜教授为此提出了进行例外规定、条约的精确化以及前置程序等建议。

下午最后一位发言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韩龙教授。韩教授的主题发言为“‘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的法律问题”。他主要从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关系、如何在一带一路上推行人民币国际化,以及推行人民币国际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就我国当前资本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如何应对他国的不当货币及贸易行为等热点问题发表了看法。

最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范晓波教授、余丽副教授、陈儒丹副教授针对各位嘉宾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孔庆江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2017年12月2日下午15点30分,精彩纷呈的 “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支撑研讨会在与会嘉宾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 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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