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0日,由国际法学院主办,“一带一路”人才培养与法律研究院、萨里大学中国法中心(英国)和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合办的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举行。本次会议属于国际法学院与萨里大学和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长期合作项目的一部分。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国际研讨会)
研讨会以“‘一带一路’倡议:理念、法律和政策”为主题,旨在为我国和各国专家学者深入交流“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契机,同时为研究“一带一路”倡议的跨国合作搭建平台。研讨会邀请到了来自英国萨里大学、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东京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伯明翰大学、利物浦大学大学院、兰卡斯特大学法学院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外籍专家学者,同时邀请到了来自外交部条法司、清华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及我校国际法学院的各位专家学者参与会议。研讨会为期一天半,三十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六个分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和主旨演讲环节。主旨演讲环节以“‘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国际治理话语体系”为主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WTO上诉机构前大法官张月姣教授、孔庆江教授、萨里大学中国法中心主任杜明教授,以及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的Markus Gehring高级研究员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张月姣教授在其演讲中指出并解释了“一带一路”倡议对于全球范围内减少贫困的重大作用,并强调了“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是需求侧拉动的投资。张月姣教授具体分析了保护海外投资应当考虑到的法律问题,包括签订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税协定、多边投资保险机构、司法协助协定、互免签证协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 杜明教授探讨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的国际治理话语体系的特点。Gehring教授发表了关于投资规则中对于绿色经济的鼓励,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实践绿色经济目标的契机。孔庆江教授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于国际经济治理的贡献,以及我们面对的挑战和机遇。
会议的分主题研讨中,各组专家首先围绕不同主题进行发言,在发言结束之后,与其他嘉宾进行互动问答。
10月9日的分主题研讨中,人才培养与法律研究研院院长张丽英教授进行了题目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的发言,日本东京大学的中川淳司教授展示了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海外投资的多层次法律框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廖诗评教授和来自伦敦大学学院的Martins Paparinskis教授分别就“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域外适用问题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发言。9日下午的研讨中,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卫东教授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可以做出的改进,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祁欢教授具体阐释了“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萨里大学Joshua Andresen教授和利物浦大学的Mavluda Sattrorova教授则分别从美国视角和中亚国家视角,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和相关法律问题。围绕“全球化、区域主义和‘一带一路’倡议”,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探讨了全球化和反全球化共存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推动多边主义的意义,朴茨茅斯大学的Leïla Choukroune教授阐释了中国的价值融合主义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关系,伯明翰大学的Christain Ploberger博士和萨里大学的Tom Harper博士研究员分别以区域主义的回归和欧亚大陆新强国的产生为题,进行了发言。
(会议现场)
10月10日的研讨关注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贸易、投资和金融规则方面的前沿法律问题,其中,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展示了《“一带一路”倡议下外国法查明的中国司法实践》,兰卡斯特大学的徐璐教授探讨了中国判例体系的建立和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作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教授探讨了亚投行的非常驻董事制度和项目审批权改革,萨里大学的Ira Lindsay教授和Mala Sharma博士研究员分别介绍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税收竞争和合作制度以及印度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解,国际法学院的丁夏博士和丁如博士两位老师,分别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仲裁面临的挑战和“一带一路”倡议下国有企业相关规则的制定。
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接近尾声,孔庆江教授、杜明教授和Markus Gehring高级研究员分别作为主办方代表进行了会议总结致辞,对未来的合作提出了愿景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