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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价值追求与实践探索——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汇报会上的校长报告

来源:校长 徐显明教授  10-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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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特殊使命与办学思想

(一)目标定位: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法科强校

(二)克服行业办学意识,确立先进的教育观

(三)落实先进教育观,形成四大特色理念

二、崇尚卓越与资源优势

(一)拓展学科资源,建构本科教育的优质依托平台

(二)拓宽建设渠道,为本科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三)鼓励科研创新,为本科教育提供优质学术支撑

(四)整合各种资源,为本科教育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三、追求质量与教学改革

(一)稳定规模,保障生源质量

(二)落实“多科性”战略,建设“特而强”的本科专业体系

(三)以法大精神为统领,创新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

(四)创新教学方法,构建实践型教学体系

(五)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服务于本科教学

(六)以优良教风学风,构建本科教学的优质软环境

四、竭诚奉献与办学特色

(一)全面、高水平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法学教育能源基地

(二)建成具有浓郁法治文化气息的“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复合型人才育人模式

五、“三全”战略与评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评建有序

(二)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六、新的挑战与努力方向

(一)加强校园建设,创造更加优良的教学环境

(二)加强新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新专业办学水平

(三)拓展国际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的开放性


尊敬的各位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年轻但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大学。说她年轻,是因为与国内的许多百年名校相比,她组建较晚,其建校的历史到今天也不过55年。说她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是因为她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的法学学科、政治学科、社会学科合并而成,其主体学科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京师大学堂。

中国政法大学55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与共和国的法治建设唇齿相依,兴衰与共。它三次艰苦创业,三次走向辉煌。其独特的历程,清楚地昭示着我校一直承载着推进国家政治进步、法制昌明、社会繁荣、法学学科发展和法学教育改革的特殊责任。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涵养出法大坚忍不拔、追求卓越的领袖气质,孕育出法大人“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高远抱负,促使我们在进入21世纪的短短几年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特殊使命与办学思想

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央将建设“政法教育的中心、法学研究的中心、法学信息资料的中心”的任务交给我校,这事实上已将我校定位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法学高等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特殊的历史使命,特定的办学传统,半个多世纪积淀而成的特有的法学优势,成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思考和形成学校目标定位、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理念的基本依据。

(一)目标定位: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法科强校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单纯量的扩张时代行将结束,社会和市场在长期的运行中将逐渐形成对全国600多家法学院校的功能辨识和差序定位。在即将到来的新一轮分化重组中,如何巩固我校在国内法科教育中的高端地位,不辜负中央赋予我们的“三大中心”的特殊使命,是我们法大领导班子必须认真面对的历史性责任。

我们深知,市场经济建设将引生众多的法律难题,政治文明的构建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坚实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能力,需要以高质量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作基础保障,为此,我们提出以全面提升学校科研能力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将建设研究型大学作为学校发展的主要目标。

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为更好地适应我国加入WTO体系,迅速融入国际社会的新形势,我们将师资、科研、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工程,将开放性作为学校的办学目标之一。

市场经济促使社会分工走向专门化和精细化,也会使社会及其组织走向高度的一体化,它不仅需要精通专业的人才,更需要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综合素质过硬的杰出人才,这要求法学教育必须打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构建出更为优质的专业教育体系。为此,我们决定重新调整学科布局,实行以法学为主轴,以关联学科和支撑学科有机统一的新的学科体系,将建设多科性大学作为学校重要的发展目标。

我校地处首都,是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以法科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对其他政法类高校而言,我校理应承担起探索新形势下政法类高校改革和发展规律的特殊责任,培养出更为杰出的能够适应高端需要的法律人才。作为以法科教育为主的大学,我校法学师资是驻京数所名校法学院师资的总和,这使得我们有可能在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实现更细密、更精致的分工,在各层次的法律人才培养中提供更周全、更深入的专业教育。明确优势,我们没有理由不把提供最好的法学教育作为我校现在与未来的办学特色,没有理由不将建设特色鲜明的法科强校作为我们的战略目标。

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的法科强校,这一目标的定位,是我们对历史和时代赋予法大特殊使命所作出的积极的科学的回应。

(二)克服行业办学意识,确立先进的教育观

科学的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我校55年的办学历史,有48年是在行业领导下进行的,长期的行业办学留给我们一份厚重的遗产。如何迅速融入高等教育的主流,成为法大再次创业最迫切的任务。2001年,学校系统总结了中国高等教育近几年改革的经验,系统地概括了既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又能与时俱进的“八大主流意识”,并以之统领学校各项工作,在教育改革理念中逐步形成了“以教师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的基本共识

所谓“八大主流意识”,是我们在办学实践中对新时期高等教育主流意识的总结与凝练,它包括: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永恒的主题,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是学校发展的根本动力,学科建设是学校的龙头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的主体工程,学术追求是学校不变的灵魂,保障和服务是学校管理的价值所在。

“以学生为主体”,就要在“教”与“学”这一教育教学关系中将学生作为主体。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将学校看作是古希腊神话中的“普罗克拉斯蒂铁床”[1],将学生一成不变地放在这样的铁床上做削足适履式的培养。我们要求将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和谐的生态园,将学生看作是生长于其中的千姿百态的生物,承认他们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获取养分、自由成长,而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充分尊重“生物”的天然权利与特性为原则展开。这要求我们以学生为中心来构造大学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系,全面凸显学生在宪法、民事等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在扩大学生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权利的同时,强调学校一切工作必须以有利于学生获得最好的教育为中心展开。

“以教师为本位”,就是指在各种办学力量中教师始终是最主体性的依靠力量,大学的品质、风格,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是由她所拥有的教师的品质、风格、能力所决定的。强调“以教师为本位”,首先,表现为我们较早较明确地将“人才强校”作为学校重要的发展战略,并将这一战略在一系列师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其次,它还表现在我们对教授治校和民主管理制度的积极探索中;最后,它又表现为一切为教师、教学服务的制度设计和实施中。

(三)落实先进教育观,形成四大特色理念

“八大主流观念”和“两个主体观”是我们的教育观,是指导我们确定战略目标、形成各层次办学理念的基础性理念。将这些基础性理念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使我们在实践中迅速形成层次清晰、在逻辑上相互关联的办学、治校、教育和教学理念体系。

1.“应国需,促法兴”的办学理念。这一理念要求学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设计和实现,都以服务国家需要,促进法治兴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学校必须坚定不移地采取以法科为特色的发展战略,自觉地将自身定位于国家法学教育的金字塔顶端。

2.“学术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治校理念。“学术立校”,就是将学校视为以学术活动为中心的特殊社会组织,将组织高水平的学术活动、产生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强校”,就是要构筑有利于学术大师和拔尖人才不断涌现、学术骨干和青年才俊持续成长的条件、环境和氛围,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高学历、宽视野、多学缘、强能力、广影响,国内同比优势明显,具有高度团队协作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特色兴校”,就是要落实“法科强校”战略,通过资源重组、结构优化,巩固优势学科的国内领先地位,提升其他学科的影响力,打造出主体学科、关联学科和支撑学科并存的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依法治校”,就是要充分发挥我校法学优势,依法办学,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观,实现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法典化”,为“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管理中的实施探索具体途径。

3.“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教育理念。“厚德”的核心是要通过强化素质教育是师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一体提升。“明法”是要求通过专业教育使师生养成法治精神、自由平等观念及民主人权理念,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格物”是要求确立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以知识、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作为学术活动的最高宗旨。“致公”是要求师生形成公平至上、正义优先的价值信念,力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职业使命,履践“亲民仕众,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

4.“道器一体,专能两翼”的教学理念。“道器一体”,就是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并重的方针,使学生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还要练就运用这些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专能两翼”,就是要求我们要切实处理好本科与他科、一专与多能的关系,它要求学生在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专业特定规格的知识素质的基础上,同时要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交融的复合能力,形成学业本体主导下的多面向发展态势。

二、崇尚卓越与资源优势

(一)拓展学科资源,建构本科教育的优质依托平台

我校最初由北大、清华等四所名校法律系、政治系、社会学系的精英师资整体合并而成,主体学科建立伊始就具有高起点、高质量的特点。近年来,依照学校发展目标定位,我们将学校的学科划分为主体、关联和支撑三大类,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建设原则和发展规划。

我们以“全、强、新”作为主体学科的建设目标,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特,人特我优”的原则,以尽可能广的学科覆盖面、尽可能大的国内整体领先优势和尽可能多地开辟新学科领域作为其主要建设原则。

我们以与法学关联程度作为确定关联学科的依据,依照与法学的关联度、从法学可能获取的支持资源状况、该学科现有实力基础,确定关联学科发展规划,采取内部整合、外部引进等超常规的措施,以快速集结队伍、形成特色和比较优势为目标,力求实现其跨越式发展。

我们将能否为主体学科、关联学科提供理论、知识、方法等支撑,能否有利于法学和其他专业的素质教育、能力培养、知识结构优化为主要原则确定支撑学科,在强调其支撑功能的同时,也鼓励其在建设中优化队伍、凝练特色、不断增强自身主体性和学科实力,大力发展学科点,开展本专业的研究生教育。

经过几年的建设,我校已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以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为关联、以人文、艺术及部分自然科学为支撑的覆盖了7大门类、13个一级学科的有着显著内在联系的学科体系。这一学科体系支撑着18个博士点、45个硕士点和17个本科专业,构成了一个在知识、方法、理论等方面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完整的专业体系。这一特色独具的强大学科和专业体系成为支持我校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坚实而优质的平台。

(二)拓宽建设渠道,为本科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所有工程中的主体部分。2002年,学校开始制定和实施以提高师资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为核心的“人才强校”战略。在实践中,我们根据学校学科和专业的发展规划,对主体学科和关联学科(包括支撑学科)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师资建设思路。

我们以“大、强、全、高、宽”作为法学师资的建设原则,积极打造世界最大、国内整体实力最强、专业领域覆盖面最广、能够占据法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最前沿、具有宽广学术视野的法学家团队;以“少、精、尖、聚”为原则,力求建设一支规模适度、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由一流带头人、一流学术骨干和具有一流学历背景与知识结构的青年才俊所组成的非法学师资队伍。

近四年来,我们面向国内外引进了28名优秀学科带头人,吸纳了20多名海外名校博士来我校任教,迅速提升我校各学科、特别是关联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水平。我们实施了教师博士化工程,先后资助120余名青年教师攻读了博士学位。我们实施了青年教师海外提升计划,3年内共资助60多位青年教师到海外名校进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校法学师资的总体结构和质量特征有了明显改善,基本上实现了对法学所有三级学科及其专业领域的全面覆盖;大多数关联学科师资建设已搭建起了“少、精、聚、尖”的发展架构,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整体师资队伍在学科分布方面的战略性调整已经完成,形成了法学与关联学科师资合理配置、专业互补、结构优化的发展态势,为高水平的本科教育提供了优质的师资保障。

(三)鼓励科研创新,为本科教育提供优质学术支撑

大学对知识具有收藏、传播、运用、交换、创新等五种功能,其中创新知识是大学最重要的功能。大学这五种功能,主要是通过鼓励和从事各种形式的科研活动来实现的。

我校自成立之日起,就将追求卓越作为科研活动最高境界,在上世纪50年代和20世纪后期,国内两次最重要的法学理论革命和范式创新中作出过重要贡献。近年来,我校科研整体水平迅速提升,在短短的三年里,一共获得了省部级科研项目170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47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5项,法学类居全国第一,总量居全国前10位。出版学术专著426部,教材253部,发表学术论文3016篇,其中许多成果都是相关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通过实施“科研教学机构一体化”改革,通过提出“传播型学术”是大学最有价值的科研活动,有效地将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转化成为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的稳定支持力量,实现了科研对教学的“一个进入,四个转化”,即科研过程进入教学环节、科研项目转化为本科课程、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教材、科研成果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科研问题转化为学生学术活动的主题。

(四)整合各种资源,为本科教育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自1978年以来,我校所获的办学经费始终不足,历史欠账多,办学条件基础薄弱。近年来,学校提出“重功能、重潜力、重效用、重增长”的原则,强调在教学基本设施和条件的使用上充分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学校新建了6万多平米的校舍,对9万6千多平米的校舍进行了全面改造。三年投入3886万元,新建和改建了9个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实验室。投入6114万余元购置了现代水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使我校拥有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1亿元以上。我们建成了下辖三个分馆、面积2万多平米,文献收藏总量180余万册的图书馆。其中法律图书馆所藏法学图书为亚洲之冠。

我们以建设“数字法大”为目标,先后投入了1848万元,建设起了高起点、高标准的校园网。依托校园网,91个学生社团门户网站以各种形式进行着自我管理、自主学习,有188门流媒体视频课程、260门课程的教学辅导课件、1700多学时的点播课程向学生开放。依托校园网,我们的教师进行着课外辅导,教务管理部门提供了更为便利、更加高效的服务。

作为历史欠账很多的文科院校,财政有时难免捉襟见肘,但是我们仍千方百计保证了教学四项经费足额投入,逐年增长。目前,我们正重新规划和建设两个校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小而美、特而强”的法大将为本科教学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追求质量与教学改革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改革永恒的主题。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大的背景上说,学科品质、师资力量、科研实力、办学条件,都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从教育和教学的具体环节上讲,则是由生源质量、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管理等各个具体环节所决定的。

(一)稳定规模,保障生源质量

进入新世纪以后,面对席卷全国的高校扩招浪潮,我校始终不为所动。从2000年到2007年间,我校本科专业由原来的6个发展到了17个,但是本科生每年的招生规模却由原来的2500人压缩到现在的2000人。我们始终认为,发展并不仅仅表现为规模的扩张,更表现为内在品质的提升;始终认为质量的提高才是最好的发展。为此,我们通过稳定和控制招生规模,走上了一条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为确保教育质量,我们顶着极大的压力,在全国率先停办了自学考试辅导班,继而又率先停招了继续教育中的学历生,以保证将优质教育资源用于本科教学。我们以对公平正义的特有敏感,对以往的招生办法作出了大胆的改革,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按照“以各省人口数为基础,考虑生源质量、专业情况以及西部发展等因素”的原则,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平衡了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投放比例。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我校的声誉,使我校成为优秀考生竞相选报的高校,我校的生源质量一直列全国高招第一方阵。

(二)落实“多科性”战略,建设“特而强”的本科专业体系

学校按照“特而强”的原则,全力做大做强法学专业。为此,除不断改进和丰富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改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外,还有意识地加快关联学科和支撑学科建设,以有利于改进法学专业知识结构、能够对法学学生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为原则,设置了相关的非法学专业。

我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拥有自主设立本科专业的七所高校之一,但是,我校始终谨慎使用这一权力,遵照与法学“最具密切关联度”原则,理性增设新专业,在设置原则上特别强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互补、师资共享、拓宽已有专业素质教育为原则。依照上述原则,学校共增设了9个新专业,其中国际商务、英语、德语、侦查学都是特色专业。

通过做大做强法学专业,大力扶持优势专业,理性增设新专业,稳步扩大了我校专业覆盖面,优化了专业布局,逐渐形成以法学专业为主干,以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文学、理学的相关专业为关联的结构优化、有机互动、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三)以法大精神为统领,创新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

学校强调要以法大特有的精神品质统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培养目标上始于“厚德”,终于“致公”,在教学理念上落实为“道器一体、专能两翼”。

为落实上述培养目标,学校实施了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为每个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根据自身发展的目标、兴趣、条件、潜质进行选择的机会,形成了本科教育多平台选择的培养机制。这表现在:第一,在校内,实施跨专业和跨学位培养,允许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两个专业,鼓励学生获得两个学位,这一制度的实施,一方面使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最好的法学教育,另一方面,也使得法学专业的学生有机会修读自己喜欢的其它专业。第二,在国内,实施跨学校培养,丰富学生的阅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第三,在国际上,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和成长空间为出发点,实施跨国家培养。

学校将课程建设作为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确立了“淡化专业界限,加强素质融通”的课程建设理念,实行了“二三四”的课程建设模式,通过通识课与专业课,讲授课与研讨课的“两个结合”,建构学校通识课、学院通识课和专业课“三个层次”的立体课程体系,以组织指导、制度规范、研究支撑和资金投入等“四大措施”保障课程体系的良好运行。在这里尤其应指出的是在“建设有灵魂的通识教育”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我们整合教学内容和校内外优质师资,建设了《中华文明通论》和《西方文明通论》两门精品通识课。这一以精品通识课建设带动通识教育水平全面提升的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创新教学方法,构建实践型教学体系

为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素质和创造能力,我们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引导教师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大力推广案例教学、研讨教学、诊所教学等教学方法,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

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按照“三个结合”、“三个坚持”和“三个加强”的思路,从制度、措施、体系、内容、资源等方面全方位强化实践教学,构建起了实践型教学体系。我们坚持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校内实践教学环节和校外实践教学环节、课内实践教学内容和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的“三个结合”;我们加强了案例和研讨课建设,加强了实践教学改革和研究,加强了对实习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我们通过制度安排,确保了实践教学时间、确保了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确保了实践教学良好效果。

(五)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服务于本科教学

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离不开高效能的教学管理。我们建设了一支“有理论、懂管理、善服务”的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教学管理队伍,构建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了以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机制。

民主管理首先表现在教师和学生对培养模式、教学方案、课程设置等享有充分的建议权和决定权上。学校规定:重要的教学工作决策必须有学生和教师代表参加,培养方案的设计和修改,都必须充分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学生、教师都有机会以代表身份列席学校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对包括教学工作在内的学校各项工作决策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次,还表现在通过大幅度增加选修课门数、扩大可选修的课程范围,不断拓展和切实保障学生自主选课的权利,通过赋予学生评价课程效果的权利,使学生成为最重要的教学质量监控主体,通过赋予教师对自己教学效果的评估权利,极大增强了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主动性。再次,还表现在初步建立了以分权为核心的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系上。

依法管理是依法治校理念在教学环节上的具体落实。它首先表现为教学管理制度的全面“法典化”。我们充分发挥我校法学优势,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章程》、《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典》,按照国家正式立法的技术要求全面制定或修订了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使之尽可能地达到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标准,并以“法典”的形式颁行。其次,它还表现为各种教学规章制度在执行中的严肃性,不论是执法主体,还是执法相对人,都必须充分尊重规则的权威性。

人性化管理主要表现为管理理念的全面更新。我们确立了以全方位服务于教师、学生和教学环节为核心的管理价值取向。2005年,学校成立了教学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学生选课、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教室借用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建立学生成绩预警制度,对学生的成绩和学分累计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六)以优良教风学风,构建本科教学的优质软环境

我校坎坷的发展历史,长期的两地办学,对国家命运的高度责任感相互融会,涵养了法大教师艰苦奋斗、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爱岗敬业的精神气质,他们以高尚的人格力量、真诚的学术追求、独特的思维方式、多彩的才情旨趣,引领着法大独特的校园文化的积淀与成长。

为更好引导和规范师德师风,学校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教学的最高境界是以人格的力量感染学生,鼓励教师在课堂内外以渊博的知识、雄辩的逻辑、高尚的情趣、宽厚的风度、儒雅的气质于潜移默化中感染学生,引领学生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学生对知识的敬畏与热爱。学校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学生的行为,以民主化、人性化的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在学生中造就情怀法理、乐学求新、至诚尚善、崇实笃行的学习风气。

上述种种措施,切实提高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学生的基本理论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在校本科生中有多人在国内有影响学术期刊上发表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有多人多次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海峡两岸知识竞赛”等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校的教育理念以“厚德”为重,特别强调对学生公民道德、政治道德、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紧紧抓住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主渠道,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结合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形成德育教育的强大合力。

优质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了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使我校毕业生保持了较高的成材率,使我校成为名副其实的孕育共和国政法英才的摇篮,也使我校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赞誉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最高学府”。

四、竭诚奉献与办学特色

在半个多世纪里,法大人不辱使命,始终奋进在国家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最前沿,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法治进程的推进、法学人才的培养、法律科学的创新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全面、高水平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法学教育能源基地

我校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在法学最核心的部位迎接重大挑战,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参与国家法学教育最根本的改革,参与国家法学研究最尖端的攻关。学校55载春秋,演绎了“应国需、促法兴”的生动经历,成为为我国法治建设全面提供高水平服务的法学教育能源基地。这表现在:

1.创新了以法学为基础而又与其他学科交叉发展的一批新兴学科,如:法经济学、法律语言学、比较法学、人权法学、法社会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2.构建了优秀学者辈出及其在国内外相关领域产生重要贡献力的师资培育机制,高学历、宽视野、多学缘、强能力、广影响的师资队伍成为国家法治建设重要依靠的力量。

3.构建了催生创新性学术成果及其在相关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培育机制,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的咨询需要,对国家法治发展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4.构建了优秀学生成长及在全国相关机构形成极大覆盖率的人才培育机制,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最大的杰出后备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建成具有浓郁法治文化气息的“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复合型人才育人模式

这一育人模式呈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具有浓郁的法治文化气息,用法治精神构筑各专业学生的“法治理性”,用法治机理实行本科教学的“法式管理”;二是“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超越法学专业单一知识结构和专业培养结构的局限,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这一育人模式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多平台选择培养机制;第二,“通识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的多模块整合培养机制;第三,“高品味、高层次、多品牌、多形式”的多层面辅助培养机制;第四,“重质量目标、重组织程序、重规范标准、重质量监控”的多环节法典保障机制。

五、“三全”战略与评建工作

我校把以评促建当作提升教学理念、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构建长效机制的有利机遇,制定并实行“全员投入、全资投入、全力投入”的“三全”战略,持续、全面、扎实、深入地推进评建创优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评建有序

学校建立了评建创优工作的一把手责任制、分管校领导专项负责制和其它校领导分项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各级评估领导机构。各级领导深入研究评估方案,多次带队赴兄弟院校调研评建工作经验,把握评建工作的本质和重点。学校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评建创优工作方案》,对相应指标的评建责任进行了细分,明确了学校和各院部处室评建工作的职责。学校坚持评、建、改相结合,边评边建,边评边改,重在实效,严评严查贯穿评建工作的全过程。

(二)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评建排除了体制屏蔽,打开了学校进入主流的各种通道,进一步拓展了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改革思路,明确和巩固了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了教师和学生两大主体作用的发挥。在评建中,我们以创新的态度完成了教学制度重构的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教学生态环境,更新了教学设备,改善了教学条件,凸显了办学风格,凝练了办学特色。

六、新的挑战与努力方向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家法治建设对法律人才和法学教育的要求相比,与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目标相比,我们目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应该重点努力解决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校园建设,创造更加优良的教学环境

目前,我们的办学空间相对狭小。为此,学校确定了“小而美、特而强”的建设思路,对两校区进行重新规划,将在未来的三年内,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拓展校园面积,加快建设速度,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设方案,努力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良的教学环境。

(二)加强新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新专业办学水平

一些新专业需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法学专业的相互融通,有机互动,使之在最大限度地支撑法学人才培养的同时,更好地、更快地办出自己的特色。

(三)拓展国际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的开放性

我们需要在“师”和“生”两个方面同时下工夫,继续提高学校的开放性。我们将实施旨在提高师资队伍国际性的“三个一批”工程,要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将本科生的互换交流作为学校和海外名校交流的重要内容。我们将继续扩大留学生的数量,营造多元文化和谐交融的育人环境。

此次教育部专家组莅临我校评估,是对我校各项工作特别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极大推动。真诚地期盼各位专家帮助我们把脉会诊,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评建工作方针,加大整改建设力度,争取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不断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谢谢大家!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


[1]普罗克拉斯蒂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人物,他有一张铁床,凡捉到人即放在铁床上,当人与其铁床不相称,则或将其身体拉长,或将其双脚削掉以适应其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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