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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法科毕业生就业路在何方

来源:解廷民   2-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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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对于法学等经管文法专业毕业生来说,似乎此类问题更为突出。法学专业大学生求职前的迷茫、困惑,绝非个别现象,原因当然多种多样,各路专家、学者纷纷为此出谋划策,从各自的角度提出诸多思路和建议来破解法学大学生就业难这一难题。

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彻底缓解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显然需要一个过程。对于更多的处于毕业求职阶段的同学来说,笔者认为不应过多地怨天尤人,而应冷静分析,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结合毕业生就业实际工作,在此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求职提出几点建议,谨供大学生朋友参考。

合理就业期望,恰当职业定位

关于职业定位,无外乎指大学生对毕业后究竟是考研、出国、自主创业还是就业,等等,进行抉择。如果决定求职就业,就要对求职地区、求职领域、应聘岗位、薪酬待遇等因素加以考虑并予以取舍,否则,求职前的茫然是必然的。无论你毕业后作何打算,在当前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的背景下,恰当对个人发展进行定位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来说,职业定位时必须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法学专业大学生是不是一定要“专业对口”才能够有所作为?法学专业大学生是不是一定要在省会以上大城市(甚至是北京等主要中心城市)就业才可以有所作为?法学专业大学生是不是一定要研究生以上学历才能够顺利求职、成功就业?以上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笔者认为法学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不可能根本改变。

就业时要“专业对口”,在过去一定时期内成为大学生就业的首选条件。对于法学专业而言,传统的就业领域多为党政机关或司法系统,同学们都很清楚,社会一般也比较认可。作为一种惯性和思维定式,就业求职时,“专业是否对口”经常会跳出来左右同学们的思考和行动。也许有同学要讲,上述问题可以选择否定的答案,但凭什么一定要选择后者?

毋庸讳言,目前全国数百所高校、每年高达20万人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学校声誉、教学水平、能力素质、就业地区、求职行业等差异客观存在。了解形势、了解政策、了解用人单位、了解自己,这是每一位毕业生在择业时都应作的准备,但恐怕许多同学对此都不够清楚。

任何职业都有利有弊,“热门职业”不见得适合你,盲从和趋众除了增加竞争的激烈程度外,还很有可能使你忽略了自己的能力、特长和兴趣并丧失了其他好的机会。在此情况下,每位同学都应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扬长避短,有所取舍,切勿在就业选择时画地为牢,自我限制。

曾几何时,就业期望值高似乎成为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成因,笔者不很赞同这样的观点。这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入的今天,如果大学生纷纷以过低的期望值来求职就业,不管是国家、人才培养单位还是众多家庭恐怕同样不能予以接受。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而言,合理确立自己的就业期望值,恰当定位职业发展和求职方向,这是保证每位大学生顺利求职、成功就业的重要前提条件。

注重能力培养,增加求职砝码

影响大学生求职成功的因素很多,但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往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职业能力。有关研究表明,决定人的工作绩效和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有着鲜明的层次性特征。呈现在外表、可以让人们直接感受和学习掌握的,是职业特定技能;在更深层次上的,是通行于一定领域的行业通用技能;在最深层次上的,则是决定人的终生成就和发展的核心技能。核心技能最为重要和基本,为劳动者提供就业竞争能力、广阔的从业选择能力和可持续的个人发展能力。因此,可以说能力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基本条件。这种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学习的能力,等等。

广义来说,高等教育也应纳入职前教育的范畴。由于种种原因,本应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在一些地方和高校曲高和寡,法学人才培养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职业素质、职业能力显然是任何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时最看重的。尽管学习成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明大学生的能力,但仅仅几十门课程加上少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不能全面展现法学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并加以比较、取舍,于是社会职业准入制度、执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应运而生。

因此,素质培养、能力训练对法学专业大学生来讲同样非常重要。

大学校园里“考证热”早已是一种潮流。关于各种证书,也许可以套用一句话:“仅有证书是不够的,但没有证书是万万不可的(比如英语水平、计算机操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也许有同学讲,准备考研或准备出国,没有时间怎么办?其实,即便是考研也不应一直紧张复习,不妨将其作为一种调剂,积极休息、放松一下。不管怎样,不主张因为考研而轻易放弃一些可能的求职机会。

从法学专业传统的就业去向来看,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考试科目即便是临阵磨枪也要加以了解、准备一下。当然,职业能力培养和训练绝非一日之功,不能一蹴而就。作为求职的大学生,必须要对应聘工作单位的能力要求有所了解并充分准备,才有可能求职成功。

调整就业心态,积极主动求职

所谓求职的“求”,笔者认为就是积极主动去寻找、谋取。曾有个别毕业生抱怨,一些信息居然年级或班里同学没有人通知自己,自己不知道;也有老师质疑就业信息仅仅发布到校园网上万一同学们看不到怎么办呢?一些同学也抱怨,学校就业信息网或社会相关网站针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不多。

当然,国家、社会各界乃至校、院都要主动搜集社会招聘信息,为法学专业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有效就业服务。而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不管是人手、还是工作效率都不允许学校把每条信息再一一复印送到每个学生宿舍去。

对求职而言,内因是根本、是关键。如果周围的同学可以了解到相关信息、而自己不知道或没人通知自己,这样的同学恐怕就得找找自己的主客观原因了。一定时间定期登陆、浏览各地官方、校方及有关方面的求职就业信息网站、保持畅通的联系方式应该是毕业生求职所务必养成的良好习惯。

是不是信息就可以解决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全部问题?笔者认为也不是。全社会新增劳动力明显大于社会新增就业岗位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学专业供需矛盾同样尤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对于毕业求职的大学生来说,关键是把握有限的就业机会,以较强的就业竞争力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成功求职。对于那些错误定位、能力有限、期望过高的毕业生来说,即便信息再多,在众多强手如林的对手面前恐怕也只能是一次次地遗憾了!

当然,在以往毕业生求职中常见的自卑、攀比、怯场等心态,常常会影响毕业生正常发挥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优势,也同样会妨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成功就业。与之相反,一些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交往时,口头上极力迎合用人单位,显得老成世故,心口不一。更有个别毕业生为了求职的目的,不惜违背诚信准则,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或向招聘单位出示虚假的证书和求职材料。因此,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求职时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就业心态,自信、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业市场的竞争,才有可能顺利求职、成功就业。

求职精心准备,成功始于足下

无论职业目标怎样选择和确定,及早准备好求职自荐信和考试成绩单都是必要的。如果你确定自己的目标是就业求职,那么个人简历则应精心准备。尽管简历模板随处可下载,但制作一份求职意向明确、能够在众多简历中脱颖而出的求职简历需要你下一定的功夫。切记不要以一成不变的简历来应聘不同的招聘单位和职位。可能的话,请熟悉自己并在有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老师为自己亲笔写推荐信。

了解当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自己学校所在地以及求职地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近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在深化,各地大学生就业政策、户籍档案等规定也有一定差异。如果缺乏对这些政策规定尤其是劳动就业法规的了解,有时不仅难以顺利地求职就业,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侵害。

通过参与学校主办就业辅导活动来主动探索学长们成功求职的一些秘诀。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向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职业咨询。近年来,各高校都加强了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校院两级乃至学生社团都会组织一些就业方面的活动,譬如讲座、模拟招聘、校友求职经验交流等活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实这些都可以帮助你丰富就业知识,做好求职准备。而向学校经验丰富的职业咨询教师进行咨询也不失为一条捷径。通过咨询,并请他们对自己求职提出建议,可以使你少走弯路,事半功倍。

不放过所有可能的机会,如参加招聘会和宣讲会,并密切注意网站、报纸等各种媒介。使用你以前积累的社会关系或亲属朋友,来寻找可能的就业机会。得到有效的招聘信息,不一定能保证落实就业单位。可能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对自己比较了解的老师推荐,也可以通过亲友、校友、已签约的同学向应聘单位予以推荐,来争取获得进一步的笔试、面试机会。

认真对待每一次笔试、面试的机会。整洁的仪表,优雅的谈吐,举止文雅,不卑不亢,这些都是受过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大学生应有的职业修养,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求职者的基本素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体现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素养,求职时也许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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