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崔樱凡)6月19日下午,“硕士学位论文指导与写作系列讲座”第13讲在昌平校区明法楼举行。本次讲座由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主讲,主题为“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漫谈”。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主持,中欧法学院2022级双硕士参与听讲。
(于飞主讲 摄影 徐卉)
讲座伊始,于飞表示,研究能力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基本有用物。同学们将来会进入不同的工作岗位,其核心职业能力始终是法学研究能力。因此,同学们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应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培养自己的法学研究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就是硕士研究生阶段研究能力的最终试炼和证明。
于飞具体讲解了如何进行法学研究。他认为,做法学研究必须要“入主流”,主流即由多年来无数学者思考的成果汇集而成的主要脉络。只有沿着主要脉络前进,才能产生有价值的成果。找到主流后,下一步就是要找到“攻击停止线”。将主流学者的前端观点联系起来,形成的就是此问题在学界的攻击停止线,在此基础上再作出实质性推进就是贡献。想要准确找到攻击停止线,就必须重视文献综述的作用,否则同学们将无法分清哪些是前人已有的观点,哪些是自己的创新点。此外,为了研究世界各国法学资料,除了英语,于飞认为可以再掌握一门大陆法系国家的语言,以便更好地与世界主流研究观点同步。
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角度,于飞揭示了在当今的法典时代,什么样的研究路径是最有价值的。立法论涉及在某一领域中是否需要立法,解释论涉及在某一领域已经有完备制定法的前提下,面对生活中的具体纠纷,如何应用制定法来解决纠纷的问题。在实践中,法官更需要解释论来辅助自己进行说理和裁决,这恰恰是法学根本价值的体现,即解决纠纷是法学独有的功能,解释论的价值也在于此。因此,于飞认为,在法典时代,当以解释论作为研究重点。
有了前面的理论基础,于飞就硕士学位论文该如何选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第一,选题“宁小勿大”,不要过于空泛。选题越小越有利于抓住问题之关键,据此才能展开有价值的研究。第二,从案例中发现问题。因为法学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因此在案例中更能发现真正需要解决的法学问题。第三,从学说比较中发现问题,通过对不同学说进行评价,结合司法实践,逐渐构建起自己的观点。此外,于飞谈到,不要滥用副标题。副标题是对主标题的补充,二者在功能和层次上都有差别,同等层级的问题或者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达方式都不适合使用副标题。
于飞简要介绍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引言撰写、结构安排以及如何写结论。讲座的尾声,于飞再次鼓励同学们要不断激励自己、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争取成为高水平综合性法学人才。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学生认真聆听讲座 摄影 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