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安玲教授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湃):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报告向世人描绘了未来中国发展的蓝图。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19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未来中国将延续近些年立法方面的进展,法制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费安玲教授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在法治方面专门列了一个题目,其中有一个大家很关注的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到将)成立一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着手加强中国的法制建设。它的目的也十分明确,就是加强对中国法制建设的统一领导。”
作为《意大利民法典》的中文版译者,费安玲一直关注中国近些年在立法方面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她认为,最近生效的《民法总则》在保护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方面做了很多的规定,民事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我们在民事立法方面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规定应该说越来越完善。首先是宪法的规定,因为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对于保护公民权利来讲宪法是最基础的规则,除此之外,《民法通则》和它的单行法,以及最近生效的《民法总则》,都确认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是神圣的,受到保护的。与此同时,讲到了人民的人格权利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最近几年在立法方面我们的进步是非常快的。”
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从2014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正式提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到民法总则的最终实施,中国民事立法道路在短短几年内实现了里程碑式的重大跨越。回顾《民法总则》的制定历程,可以看到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积极借鉴了国外民法典的编纂经验。费安玲认为,源自于罗马法的法典化思维的核心就在于法律的体系化思维,也就是说,需要把与私权有关的内容按照一定的体系架构,清晰且逻辑化地加以编纂,形成一个指导公众私法活动和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典。而在这方面,以罗马法为基础且融入了现代法理性的《意大利民法典》的“民商合一”理念,为中国的民法典编纂提供了重要参考:“《意大利民法典》作为欧洲第二代民法典,在民商合一的做法上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民法典,我们要把民商合一立法的模式做得更为科学化和中国本土化。今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国《民法总则》把法人的基本分类定位在营利和非营利的区分上,实际上就为民商合一的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费安玲指出,《意大利民法典》在其立法中很关注新型权利进入民事权利体系中,例如,颇具现代化色彩的知识产权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被纳入民法典中,开创了知识产权进入民法典的先河。参照这一立法方式,中国的民法典编纂也充分考虑到了中国国情与时代的特定需求,引入了体现时代特色的新型权利:“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最高法院都向立法机构提交了民法典知识产权编的建议稿,我们在其中还加入了互联网所引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型权利内容,实际上,就是受到《意大利民法典》关注新型权利进入民法典的立法思维的启发。”
费安玲还介绍,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代表的相当多的中国高校法学院与意大利法学名校在法学领域已经进行了近30年的合作交流,中国政法大学更是成立了“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而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在如今已经成为了中意两国法学家共同探讨与交流的热点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