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9月9—11日,“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以下简称《敦煌宣言》),这是中国首次在文物返还领域主导制定的国际性规则。该宣言的发布引起了法学界和文博界的共同关注,并被多家媒体竞相报道。作为《敦煌宣言》主要起草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表示,该宣言是中国首次在文物返还领域主导制定的国际性法律文件,由我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开始从被动接受国际规则走向主动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新阶段,其目的是推动国际法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并为破解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难题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与法律条件。
人物介绍:霍政欣,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比较法及文化财产法等,入选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政法大学首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对不少中国人而言,2009年的那个寒冬可能是在血脉贲张的狂热与激荡起伏的情绪中度过的。因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拍卖公司“佳士得”选择在这一年的2月23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拍卖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流失海外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在《追索海外流逝文物的法律问题》一书的前言开篇中,霍政欣这样写到。而对于他而言,那个冬天令人血脉贲张、情绪激荡起伏的兽首拍卖事件,却成为他对于文物追索和回归的法律思考的开端。
一次心灵的激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只是生命中的短暂一瞬,然而能换化为人生的一场深入思考和路途中的漫漫追寻却是少之又少,而对于霍政欣来说,五年的探索之路就这样开始了。为什么2009年中国律师团在法国的诉讼一败涂地?在2009年兽首拍卖事件中,中国追索文物的道路为何显得如此艰难和脆弱?相关的法律问题究竟相关的是哪些?追索面临的法律障碍和困境究竟是什么?一个个问题的提出,他需要给出理性而又让自己信服的解答,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宏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事件
2014年,一份《敦煌宣言》引起了法学界和文博界的共同关注,宣言的全称是《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这个9月在敦煌召开的的第四届文物返还国际专家会议上被通过。伴随着这份宣言的诞生,好几个第一次出现了。这是文物返还国际专家会议首次在中国举办,这份宣言是中国首次在文物返还领域主导制定的国际性规则,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开始从被动接受国际规则走向主动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新阶段。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第一次,作为宣言的主要起草人,霍政欣给出了答案。在他看来,无论是文物返还领域还是其他领域,从过去中国游离于世界之外,到被动接受国际规则,再到主动参与规则制定,甚至到以后有可能主导制定规则,这是随着中国的国力增长、国际地位的提高的一个必然趋势。并且随着政府对相关领域开始重视,注重培养领域内的专家,有了政府与学术界之间的相互支撑,我国方能参与、影响谈判的过程;有了自己的研究,自己的理论,自己的诉求,所以会议能放到中国来开,也开始由我们来主导制定规则。
然而,这些极具标志性的事件只是被霍政欣当做是一个宏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事件而已。一切只是刚刚开始,无论是他刚刚走过的对文物追索和返还法律问题进行探索的五个年头,还是开始扮演发展中国家在该领域的领导者的中国,未来都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从《敦煌宣言》本身来说,它并不是国际公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一份由我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布的宣言,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对未来的影响力。霍政欣介绍到,宣言所倡导的一些规则,体现了该领域国际法的一些最新的发展趋势,相信未来会被更多的国际立法或国内立法所体现。而且敦煌宣言做了一些创新性的尝试。需要了解到的是,国际法的制定绝对不是说一蹴而就的。回顾历史,那时候战争多,战利品多,战胜国掠夺另外一个国家宫廷里的各种珍宝,就是理所当然的,是规则。直到二战以后,1954年国际社会才制定国际公约禁止战时劫掠文化财产,所以人类几千年历史,由法律规则来阻止这种行径,也不过是几十年的事。所以,从长远来看,规则的制定总是一步一步的,不能因为某个时间点没有约束力就否认它的意义,是由一步一步的举措来推动国际法律秩序不断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所以小的事件可能不具有质的变化,但很多事件叠在一起,就会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前进。说到这里,可以看到,霍政欣对于未来的探寻之路异常坚定也充满了信心。
困难再多,都不可能阻挡历史的潮流和时代的进步
其实从事国际法研究的专家学者都明白,国际立法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有很多偶然的因素。那么,霍政欣的坚持和信心又是从何而来?他回顾起《1970年公约》的发展历程。中国政府先后加入了四项保护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其中1970年11月1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即《1970年公约》)是目前历史最久也最有影响力的一项。而该公约从诞生之日起到不断被完善和改革,从实施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十年,《1970年公约》起草者之一、权威学者林戴尔·普罗特教授在去年巴黎的会议上说,当年参加公约立法也觉得很迷茫,但回顾四十年来,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的。公约确实不完善,但四十年来,已经有127个国家加入了公约,同时,公约对国际法的发展与各国国内法的完善起到了巨大而深远的推动作用,而这些进步在四十年前是无法想象的。
“她鼓励我们说,现在的困难是大,但现在的困难和四十年前相比已经不算大了,而且她认为困难再多,都不可能阻挡历史的潮流,历史的进步,所以困难是有,但从长远来看,还是比较乐观的。所以,对于国际条约的制定和完善与流失文物的追索,从长远来看,我还是有信心的。”
正是抱存着这种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霍政欣从那一个冬日里的兽首事件开始,从一个青年学者到如今,就一心投入进了这个领域,并把文物追索和返还的国际法学研究作为他的主要方向。作为一名国际法学者,他的思考和研究从一个潜意识的冲动到立足于专业与理性,并随着研究的深入越发觉得这个领域确实需要深入的研究,而不能仅仅做口头上的民族主义的宣传性的东西。因此,无论是参加国际专家会议,还是作为专家智囊协助政府阐释中国立场、参与大会辩论,并将自己的思考和探索著书立言——《追索海外流逝文物的法律问题》与《1970公约研究:文本、实施与改革》两本专著的完成,及至今年《敦煌宣言》的起草发布,每一个事件都是他在文物追索与回归的法律道路上的将理论结合实践的一次探索,也是跋涉在这条法律思考路上印下的一个脚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都将上下而求索
然而,从现状来说,中国在文物返还的国际法研究领域呈现出的是起步晚,研究比较薄弱的情况。关注的学者少,从事法律研究的人更少,很多研究还比较空泛,特别是还有一些为了吸引眼球提出的口号性浮躁的东西。而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的欧美学者,他们又存在明显的利益偏向。这类研究大都以维护文物市场国的既得利益为着眼点,过于强调文化财产的国际性而忽视其民族性;过于关注对交易安全的维护,而忽视对文化财产原所有人利益的保护;力图维护既有国际公约的现状,而不支持对之进行实质性改革。因此,霍政欣非常恳切地说,我们还是需要加大力气和投入来研究,我们政府及学界应该重视协同合作和人才培养,大力扶植、培育跨学科、跨地域的研究团队,为今后的海外文物追索工作提供稳定、长期的智力支持。
与此同时,在促进该领域在中国的研究发展方面,他既充满期待,同时为了带动更多人关注这一学科领域,他也不遗余力地做出着自己的努力。作为一名在法大颇受学生欢迎的老师,霍政欣的课在每年选课期间都是热门,他的课堂总是人满为患。这也许得益于他个人的温文尔雅又幽默亲切,更得益于他“激情而不矫情,自信而不自傲,深刻而不深奥”的学术追求,他愿意将自己的学术思考、研究心得有选择性的融入到教学中去,结合自己参加国际条约谈判的过程、穿插该领域中最生动的案例,让整个课堂变得格外生动和新颖起来。此外,他还有意识的引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们就国际条约、文物返还等重大热点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加入自己的一些经历的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包括立法的一些经验,他发现这对于增强本科阶段的课堂的活跃度和提升学生对学习本专业的兴趣很有益处。
未来,希望能与国家文物局等政府部门加强合作,在学校成立一个国际文化财产法方面的相关研究机构,来为国家部门决策作出智囊团的作用,这是霍政欣今后努力的方向。而最近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着实让他期待,对于国际法在中国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处在什么样一个地位,这些都是需要得到解答的问题,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讨论主题的四中全会,“即使其中只是一两句的论述,但是这一定是一个属于顶层设计的论述,应该会有所涉及,希望有所涉及。”
霍政欣的话语到此戛然而止,然而对于法学研究、国际法的研究,中国文物追索和返还的法律研究却永远不会止步。2008年校报上霍政欣一篇专访文章的结尾,他曾说:“我深深的热爱着自己的事业。我只想做一点表态,用心上好每一节课,认真写好每一篇文章。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都将上下而求索。”
时隔六年,霍政欣没有更多动听的话语,然而从他走上文物追索和返还的法律探寻路的初始到之后五年的孜孜以求,真的会发现,他在学术路上的追求和探索,始终初心未改,深邃如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