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我们无比敬重的江平先生因病辞世,享年94岁。我有幸从1991年始追随老师读书、留校任教,经他耳提面授,每每能感受到老师教书育人的热忱,感受他作为师者的高尚人格和不知疲倦的生命激情。他走得很安详,法学界却无比悲痛,因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一位法学老师,也是最重要的一位法学家,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江平老师1956年8月从莫斯科大学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此后一生都在这个大学工作、生活。在改革开放复出之后,他怀抱法学教育理想,以中国政法大学为舞台,兢兢业业、轰轰烈烈地做出了一个伟大法学教育家的事业,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兴盛和发展。江平老师无论作为一名老师,还是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他的教育理想、他的专业素养、他的风骨担当,一直以来都深受一代代法大学子的拥护和爱戴,成为法大毕业生心目中“永远的校长”!在无数次的法大会场,只要江老师登台,便人山人海,不肯散场,他的经典授课或者演讲,沁人心脾,口口相传。江平老师自己曾在《终生不悔——四十年执教有感》中谈到,“只有以教师为光荣的人才会倾注其心血于育人。”这是他作为一个真正的师者的写照,他的人格魅力不仅赢得了政法大学师生,也赢得了整个法学界的尊敬和爱戴,成为中国法学界共同的老师!
江平老师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当代法学家群体中公认最出色的一位,少有能够比肩者。老师曾经担任过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改革开放之后的国家立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法学思想达到了同时代人难以企及的高度,理论和实践贡献也无与伦比。他倡行“法治天下”观念,忠实并执着于内心追求的法治理想,对于法治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他曾经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著名论断,主张用法治的方式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倡树立宪法权威,完善宪法意义的权利保障,认为宪法问题是法治问题的关键;关注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重视社会建设的意义;重视理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呼吁私权保护的公权力规范。老师秉持知行合一,活跃于立法、司法、行政、经济等诸多领域,身体力行,从不拒绝邀请,几十年如一日为法治建设努力。江平老师曾经作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部门委托,牵头组织并主持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工作,短短两年促成了《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通过,成为这部著名的“民告官”法律的推动者。
江平老师的专业领域是民商法,是我国民商法学当之无愧的奠基者和带头人之一。他以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实践需求为指导,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力行以私权平等保护为核心的民法观,提出一系列民商法理论和观点,引领中国民法学由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中国民商法的理论体系和基础。他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民法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民法的本质是平等和自由、土地和国企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两权分离等等重要观点,并作为四位主要专家之一起草了划时代的1986年《民法通则》。江老师在90年代初倡导国企公司制改革和法人制度现代化,推动制定了1994年《公司法》和1997年《证券法》。老师积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国际开放市场的合同交易规则,1998年作为专家组长,主持起草和推动通过了《合同法》,为此后加入WTO奠定了合同法治基础。2001年作为专家组长推动制定了《信托法》;2007年作为专家组长之一推动和支持了《物权法》起草,在关键时刻就物权平等保护提供理论护航,保障该法顺利通过。老师晚年老骥伏枥,全面参与了《民法典》的起草论证和编纂。2002年,曾担任民法典草案专家负责人;2014年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之后,以权威专家身份先后就民法典开放体系、债法体系具体化、人格权独立成编、居住权入典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支持了《民法典》成功编纂。
江平老师的一生可谓是满怀激情的一生!老师走了,给我们留下生命的遗憾,但更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我觉得,江平老师弥足珍贵的精神有二:一是他的家国情怀和人文精神。他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和人文主义者,他爱我们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努力将自己奉献于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做了一个大写的人,有赤子之心的人,做到了荣辱不惊、得失不念,努力向前,拱卒可为。二是他的法治情怀。老师是法治文明的信徒,“法治兴,国家兴”是其毕生追求。他努力把法治的信念贯彻于人生的始终,做到了作为法学老师、法学家的本位。
江平老师走了,我们失去了最为敬重的老师,法学界失去了一位巨匠!我们无比怀念他,怀念他散发着思想和人格魅力的大教书先生的品质,怀念他洋溢着激情和自信的大知识分子气质,怀念他的民法观和法治观,怀念他为了推动中国当代法治发展和兴盛而不断呐喊。
江平老师千古!
作者: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