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在第79讲题为《三人激辩:中国道路下的国资改革》的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著名股份制改革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教授指出,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改革的路径和方法论,一是渐变稳定,摸着石头过河;二是从易到难、由浅入深,遵循正确的改革顺序;三是尊重国情,批判借鉴国际经验和规范;四是内部主体主导改革。刘纪鹏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主要有四个内涵:党的领导、市场经济、有为政府,及国有资本为主、包容其他所有制成分的现代公司制度。此轮改革从“国企”转向“国资”是一个伟大的战略转折,国有资本包容其他资本,在现代公司的背景下融合于市场经济运行之中,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共建、共享的必要条件。
(第79期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举行 摄影/卢云开)
谈到国资与国企的概念区别,刘纪鹏教授认为,必须纠正一个概念,即认为民营等于私有,实际从民商法意义上来说,任何非国有独资的企业都属于民营企业。民营不跟公有对立,也绝不跟私有统一,绝不能把有可能走出新型公有制的民营形式,仅仅被私人经济这个概念垄断。在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前提下,在混合所有制中,包容国资、民资、外资,即一般意义上的民商法人,遵守的是公司法、民商法,与其他所有市场主体地位一样。而中国的改革的优势就在于在竞争领域里面保持强大的国有资本。
刘纪鹏明确指出,中国道路不在于在公益领域保持众多的国企,而在于在竞争领域保持强大的国资,走出强国资、弱国企的中国模式。国有企业肩负一般企业承担不了的国家使命和社会保障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家由政府公务员组成,可以由财政部管理,例如重大的军工科研项目和中储棉、中储粮以及邮政铁道等关系民生的重要保障领域。而竞争性国有资本则须由国资委统一监管,真正落实22号文件,经营性国有资本统一监管,国有资本包容其他民营资本、外资资本,共同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完成现代股份公司的构造,并在此基础上遵守国际规范和公司法。总之,要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机制范围内重新构造以国有资本为主,多种资本共同混合而成的现代股份公司制度的微观载体。这个过程一方面实现了国有企业到国有资本控股的现代股份公司的战略转型,另一方面又有效的明确财政部和国资委之间的关系。
与此同时,财政部应放弃对经营性国有资本的预算。一个作为公共预算的部门只为某一类企业搞特殊预算是和市场经济相冲突的,也是和构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普遍规则相冲突的,这会导致中美贸易战中中方的被动,因此应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交给国资监管部门。
刘纪鹏认为,在现代法治市场经济中,有党的坚强领导和强大的国有资本,在国际共识的市场运行规则中,就能成功地走出中国道路。
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建伟教授高度认同刘纪鹏教授的观点,他表示,国企和民企、国资和民资都是国民财富,也都是党的执政经济基础。改革四十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一个伟大的飞跃。王涌教授对于国有企业在中国历史上做出的巨大贡献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国企改革关注中美关系和中国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影响,以及如何在国与国的高科技竞争中获得优势。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局长李冰认为,40年国企改革的发展,公有制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企和国资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明确五个坚持的原则,相信国企和国资改革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不断创造出新的成果和经验!
蓟门法治金融论坛此次采用多人主讲、主题辩论的形式,有利于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碰撞交融,形成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氛围,也有助于听众更加全面地认识和理解问题。未来蓟门论坛将继续探索创新,为听众献上更多精彩的学术盛宴。